商务旅行要求样本: 波兰 中国公民签证

  1. 护照

    申请人护照。护照必须:

    • 至少连续两张空白签证页
    • 出境后有效期超过六个月
    • 无任何损坏

  2. 居住证明

    必须提供申请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

  3. 身份证复印件

    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复印件。请注意:

    • 不接受拍照后打印
    • 正反面必须复印在同一页

  4. 护照复印件

    提供护照个人信息页和所有签证页、出入境盖章页扫描件

  5. 照片

    您必须提供一张符合以下标准的彩色护照照片:

    • 近三个月的照片,打印在高质量相纸上
    • 白底
    • 35mm×45mm,
    • 完整头部正面拍摄,面部居中,表情自然(不微笑)
    • 除宗教原因外,您不得 戴眼镜或头饰。
    • 您的照片不应贴在申请表上,也不能有胶印或订书钉的痕迹 。

  6. 商务介绍信

    您必须提供申请人中国雇主的商业介绍函。本介绍函必须:

    • 公司抬头纸打印
    • 包括申请人的姓名、出生日期、护照号码、职位、入职时间、收入
    • 包括旅行的目的和行程安排
    • 注明公司将保留申请人在出访期间的公司职位
    • 由公司授权人签字盖章
    • 包括授权人的姓名和职务
    • 注明出行费用由公司承担(如适用)

  7. 邀请函

    您需要提供邀请函原件。彩色扫描件也可以接受。邀请函必须:

    • 公司抬头纸打印
    • 包括申请人姓名、护照号码、入境时间和停留时间
    • 包括公司的联系信息
    • 注明访问目的
    • 承诺申请人按时回国
    • 注明出行费用承担方
    • 标注授权签字人名字并由授权签字人原签
    • 公司盖章

  8. 公司注册信息

    必须提供一份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

  9. 公司信息

    必须提供中国公司最近3个月的银行对账单. 对账单必须:

    • 包括中国公司全称
    • 如果旅行的费用不是由邀请方或其他第三方承担,必须提供对账单
    • 如果在银行柜台打印,必须加盖银行印章
    如果公司不便开具银行对账单,需出具解释函解释不便开具的理由并加盖公章

  10. 保险证明

     申请人的完整旅行保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。 旅行保险单 必须:

    • 在中国境内发行
    • 在提交签证前30天内签发
    • 注明申请人全名
    • 注明涵盖医院的所有费用
    • 注明涵盖死亡情况下的遣返费用 
    • 注明保险涵盖整个申根地区。
    • 注明有效日期,并涵盖整个行程时期 
    • 提供至少3万欧元的保额
    • 中英文填写

  11. 旅行安排证明

    详细的行程安排。必须:

    • 覆盖整个行程的酒店预订证明复印件。订单语言必须为英语或荷兰语
    • 回程/往返机票确认信息的复印件。订单语言必须为英语或荷兰语

  12. 经济状况证明

    必须提供项申请人最近六个月线下活期账户银行对账单,最低存款人民币5万元。

  13. 邀请公司的资料

    需要提供以下的文件之一:

    • 波兰邀请公司的Krajowy Rejestr Sadowy的扫描件
    • Centralna Ewidencja i Informacji o Dzialalnosci Gospodarczej 的扫描件

  14. 签证申请表

    一份完整填写并签署的签证申请表。表格必须用英文或葡萄牙文填写

  15. CIBTvisas | FSG 上海外服 订单确认

    提供此资料包中的CIBTvisas | FSG 上海外服订单。

  16. 以往签证证明

    申请多次入境签证的申请人必须:

    • 之前获签的多次入境签证的复印件(如果以前获签过)
    • 在邀请函中注明申请人正在申请多次入境签证
    • 在酒店预订和机票预订单上注明所有出入境日期
    申请人会被告知多次入境签证并不保证一定出签,是否出签是由签证官决定。大使馆的决定将是最终决定,不能由CIBTvisas | FSG 上海外服 提出异议

  17. 持有集体户口

    如果申请人是集体户口,请提供以下材料:

    • 集体户口本首页的彩色扫描页
    • 集体户口本中申请人个人信息页的彩色扫描页